不论是国企还是外企,在决定上一个新产品,一条新生产线,或者建一个新工长时,总要提交一份吉林可行性研究报供上级批准。
· 国企的吉林可行性研究报
国企的吉林可行性研究报是为了说服上级领导并得到相应的批准和支持,并假定上级领导比他们自己更了解情况。而报告一旦被批准,上级领导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目的上的差别自然导致内容上的差别。
这里有几个主要的方面:
一是国企的吉林可行性研究报强调为什么要上这个项目,但忽视如何进行这个项目,似乎要等项目批准之后才去考虑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
二是国企的吉林可行性研究报中宏观的、模糊的数据多,而微观的、具体的数据和信息少,如果上级领导不了解相应的市场和用户的状况,很难作出判断,只能闭着眼睛签字;
三是国企的吉林可行性研究报没有或很少有具体的、可以量化的衡量标准和责任分配,这为以后出现大的偏差和问题打好了伏笔,便于“过关”;
四是国企的吉林可行性研究报对今后几年的市场预测偏于乐观,似乎不这样乐观就得不到批准,对可能发生的各方面的“不测风云”认识不足,甚至有认识也不写上去,这样出现偏差时就可以强调客观原因,归结到不可预测性上;
五是国企的吉林可行性研究报对市场、用户、竞争和风险的评估太粗、太少,没有考虑到自己企业投资一个热门项目的同时,其他企业也可能在准备上类似的项目,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所以就不谈市场份额的问题,把市场总规模当成了决策的主要参考标准,自然也就没有“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这样一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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