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的区别
我们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通常在研究范围和内容结构上基本相同,但是因为二者所处工作阶段的作用和要求不同,研究目的和工作条件不同,故在研究重点、深度和计算精度上要求有所不同。
合肥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区别:
1.研究的任务不同。机会研究阶段的项目建议书是为发现市场投资机会提出项目(立项准备)所作的研究分析,主要是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建设条件是否具备,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论证,做多方案比较,推荐方案,或者否定改项目并提出充分理由,为最终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基础资料和依据不同。项目建议书基本的依据是国家的长远规划、行业及地区规划、产业政策,与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资源条件和生产布局状况,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批文,初步的市场预测资料,而合肥可行性研究报告除了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依据外,还有详细的设计资料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掌握的比较翔实确凿的数据与资料作为依据
3.内容繁简和深浅程度不一样。项目建议书只要求一个大概的轮廓,内容概略简洁,而合肥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详细深入,分析细致,内容翔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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