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的区别
1、投资估算的精度要求不一样。项目建议书与实际发生的投资额差距较大,误差允许控制在±20%以内,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投资和生产成本应该进行分项详细估算,其误差应该控制在±10%以内;
2、上报的研究成果内容不同。机会研究和初步合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研究成果包括:项目建议书,附上市场初步调查报告、建设地点初选报告、初步勘查报告等文件;而合肥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上市场调查报告、厂址选择报告、地址勘查报告、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自然灾害预测资料等文件。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体制改革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项目建议书主要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向发改委申报的项目申请,项目建议书审批后,方可成立相关项目法人。合肥可行性研究报告民营企业(私人投资)项目一般不在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只有在土地一级开发等少数领域,由于行政机关沿袭老的行政审批模式,有时候还需要项目方编制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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